环境商会:环境公用事业不搞市场化没有出路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回应有关环境公用事业改革质疑 环境公用事业不搞市场化没有出路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下称环境商会)14日召集在京媒体,首度对外界有关环境公用事业改革的质疑进行回应。 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CBN记者表示,“我们不应主观地将局部地区出现的个别问题上升为普遍性问题,进而怀疑甚至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 近日,一些媒体以市场化进程中个别项目出现供水质量下降、外资水务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势头较猛等为由,对环境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行质疑。 骆建华称,“这种以偏概全的做法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客观的。”他认为,有关各方应通过事实对比和大量数据分析,来全面客观地看待和评价环境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而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用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市场化改革不可逆 在回答CBN记者有关环境公用事业为何要进行市场化改革时,骆建华表示,市场化改革之前,中国环境公用事业都是由地方政府直接投资并进行垄断经营,政企不分,效率低下。公用设施老化、技术水平落后,“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中国公用事业要想走出“投资靠政府、运行靠补贴、亏损靠涨价”的怪圈,就必须要开展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这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 据介绍,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始于2002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对公用行业进行开放,允许包括外资、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进入,同时要求垄断行业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 2005年,以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为主体的中国市政环境行业逐步进入产业化时代。随着政府投资体制的改革,专业化运营服务企业初步获得市场认同,企业的竞争与合作成为环境公用市场的主流趋势。 骆建华介绍,几年来,以特许经营制度为核心的环境公用事业改革,极大地提高了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政府大包大揽环境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体系被打破,包括外资、民间资本在内的多元化投资体系逐步形成。在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领域,外资和民营企业的服务市场覆盖率已经分别接近20%和50%,而在新建环境设施服务市场中,外资和民营企业的覆盖率则超过60%。 据统计,1998年到2002年的5年间,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仅为2835亿元。而在市场化改革后的5年间,市政环境基础设施投资总额达到6285亿元,是此前的2.2倍。同时,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年平均增长率由市场化改革前的2.8%激增到改革后的25.9%。 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1998年到2002年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平均增长约35座。市场化改革后经过5年的发展,2007年末中国已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总数为883座,与2002年的537座相比平均每年增加约70座。截止2008年6月,中国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数量达1043座,在5个月的时间里数量又增加了160座。 外企尚未形成垄断 经过几年的实践,一些国际资本已进入中国环境产业市场,并获得较快发展。以供水行业为例,2007年,威立雅水务、中法水务等6家外资企业所形成的供水能力达到全国供水总能力的8%。 骆建华指出,“我们应该看到,外资企业在中国水务[1.94 -2.02%]行业的市场地位离垄断仍遥不可及,更不可能对中国的供水安全造成影响。” 他分析说,一是从外资企业签约项目的处理能力来说,在华主要外资企业目前所有签约项目的供水总能力不到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0%,排名第一的威立雅水务实际市场占有率不到3%。可见,目前外资企业在中国供水市场尚未形成垄断地位。 二是从水价来说,在中国供水价格的制定权归政府所有,并且价格的变动必须要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任何企业仅是根据与政府签订的服务合同获得服务报酬,并不具有定价权。 环境商会在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认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水业市场,对中国政府的水务管理模式起到了促进作用。” 环境商会认为,外资水务的进入打破了中国供水行业传统的垄断局面;开创了中国“政府-企业”合作关系的建立;促进了中国供水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促进了中国水业市场的培育;对中国水务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尤其是特许经营制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了水务管理的系统化和透明化,提高了政府的水务管理能力。 “总体来说,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水业市场之后对中国的水务管理带来很多积极的影响。”骆建华称。 仅靠市场机制不够 自2003年,中国拉开环境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帷幕以来,改革逐渐深化,引发产业结构、监管体系、公众参与和国际参与等多方位的升级。 环境商会表示,经过几年来的实践,从实现改革目标(如引进有效的资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等)角度看,城市环境公用设施市场化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改革的成效也是显著的。 据介绍,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环境公用行业尤其是水务行业都采用了市场化机制,比较典型的有英国模式、法国模式和荷兰模式。其中,英国是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先行者,采用的是环境公用环境设施完全民营化管理模式;法国城市水业模式是在保留产权的公有性质前提下,通过委托经营合同引入私营公司参与水务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针对环境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出现的一些问题,环境商会表示,有些“改革不仅仅是简单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改革,涉及政府、公众和企业多方面的角色转变和新的制度安排,涉及产权、价格、资源等多部门协调,以及不同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仅仅靠目前的部门规章难以实现有效保障,因此需要尽快完善特许经营立法。” 骆建华称,“特许经营制度成为适合环境公用行业特点的一种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而且该制度适用于大多数地区的改革。” 但他同时表示,“成功的特许经营制度是以完善的监管体系为保障,以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法制体系为基础的。针对目前中国政府缺乏有效监管工具的状况,开展专题研究,建立适应于中国特点的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的绩效系统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非常迫切的。” |